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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廉租房源 扩大受益范围

张家港房产网 www.zjghouse.com 更新时间:2007-08-22

       国务院首次确立廉租住房制度基本政策框架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应努力增加廉租住房房源,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到“十一五”期末,我国的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围将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据新华社报道,此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六措施落实廉租制度

  会议认为,应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

  会议指出,廉租住房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为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和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或提供廉租住房。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扩大保障范围。“十一五”期末,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统筹研究、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三)努力增加廉租住房房源。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及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四)确保保障资金来源。各地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和公积金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专项支持。

  (五)落实用地政策。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

  (六)规范住房供应管理,完善申请、审核、公示和退出制度。

  会议还要求,在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同时,要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制度,严格审查购房者资格,合理确定住房标准,严格上市交易管理,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要加快棚户区改造,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逐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各级人民政府尤其是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2.7%低收入家庭获保障

  据建设部之前公布的数据,截至2006年底,全国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有400万户,如果扩大到低收入家庭,总共有近988万户。而到去年底为止,全国只有26.8万户家庭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解决了住房困难。

  这意味着,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廉租房制度保障的覆盖率仅达到8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目标的2.7%。

  据测算,要解决目前988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十一五”期间每年需要资金近500亿元。来自建设部的数据显示,1998年以来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仅为70.8亿元。这中间还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

  有关专家介绍,目前,廉租房建设资金主要包括三部分: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规定提取部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其中土地出让净收益是去年才开始投入的。

  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已有121个地级以上城市明确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制度建设的比例。但还有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明确,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房制度建设。

  有关专家表示,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应该是廉租房建设资金的大头,全部到位的话有110多亿元;公积金增值收益里面可以提取的,每年大概有26亿元,这136亿元应该是比较稳定的;而财政资金起最终的保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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